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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5日 星期六

Spousal Sponsorship - 申請策略探討1

http://www.hellomapleland.com/2018/09/spousal-sponsorship-strategy.html

擔保人背景:

公民, 高中時回台灣求學後未曾返回加拿大過, 加拿大亦無其他親人。目前與男友在台灣租房同居, 交往六年, 準備結婚。計畫兩個月後回家拿大, 尋求最佳申請策略。



主要問題

1. 要在哪裡登記?有些人說在台灣好有些人說在加拿大好
2. 先拿觀光簽入境加拿大, 三個月後登記結婚送申請好嗎?還是在台灣先登記, 再搬到加拿大?有差別嗎?
其他問題
3. 觀光簽證只能待半年, 會不會半年後回台灣一趟之後要來加拿大被拒絕?若申請延簽一定都會核准嗎?
4. 雖然觀光簽有半年, 但是否入境加拿大後就得馬上遞件申請?
5. 現在CBSA已經不主動蓋入境戳章, 大家都有因為移民主動要求CBSA蓋章嗎?可以直接跟CBSA說要蓋章因為以後可能申請移民需要嗎?

分析:

不管怎麼準備, 只要兩人關係是真實的, 最後都會順利通過審查取得PR, 但是不同策略影響的就是到底多久才能拿到?
好的申請策略就是能夠最快送出完整申請書以及最短時間通過審查。

1. 結婚登記
加拿大結婚, 證婚人證婚後會將Marriage License提交到負責結婚登記的單位, 以BC為例就是Vital Statistics Agency, 一旦登記完成, 就會寄Marriage Certificate給新人, 大概需要1個月的時間。若是在ON, 則可能要最久要3個月才能拿到Marriage Certificate

台灣結婚, 雙方到戶政事務所登記, 當場即可申請結婚證書, 中文當天取件, 英文則是3天後取件。

加拿大承認其他國家合法登記的婚姻, 所以台灣合法登記的婚姻在加拿大是有效力的。
從這點來看, 在台灣登記結婚(3天)完勝加拿大登記結婚(3個月)


2. 申請類別
以擔保人狀況來看, 可分成下列幾種申請狀況
a. 擔保人與申請人住在境內, 申請境內依親(Spouse in Canada class)
b. 擔保人與申請人住在境內, 申請境外依親(Family class)
c. 擔保人與申請人住在境外, 申請境外依親(Family class)

審查速度上, 境內依親目前約為12~15個月, 境外依親約為6-~8個月, 所以除非有非得工作的經濟壓力, 否則申請境外依親是毫無疑問的。

接下來就是b, c兩者之間的比較, c在申請上要額外提供擔保人將於PR申請人取得PR後會陪同申請人回到加拿大定居, 也就是所謂的返加意願。這對於已經離開加拿大十年以上的擔保人來說, 在initial application中提出有實質進度的返加計畫並不容易, CIC可能會認為返加意願不足而要求補充說明。不過因為擔保人與申請人兩個月後就要出發前往加拿大, 可以之後提供以經安頓在加拿大的紀錄補充說明, 提早化解返加意願不足的疑慮。
若是回到加拿大後以擔保人住在加拿大的角度申請, 則是需要一些時間安頓, 然後準備居住事實(銀行往來, 水電帳單, 租屋)與準備申請書後才能遞件.

如果申請書已經完成80%以上, 那以c送件, 然後入境加拿大後再向CIC補充擔保人已定居加拿大的事實, 算是最不浪費時間的做法。
若以b送件, 直接在一開始就以住在境內來申請, 不用擔心返加意願, 可以避免被懷疑返加意願。

總結以上兩點, 來畫個表格比較一下不同做法的時間,
*兩個月後發出發到加拿大
*境內安頓與準備申請書: 2個月, 境外準備申請書: 1個月

台灣登記結婚
同左 同左
加拿大登記結婚
同左
申請策略
A
B
C
D
E
申請策略
境內依親
住境內, 申請境外依親
住境外, 申請境外依親
境內依親
住境內, 申請境外依親
從現在起算, 取得PR時間(月)
16~19
10~12
7~9
15~20
9~13
優點
可申請OWP
無須證明返加意願
時間最短
可申請OWP
無須證明返加意願
缺點
等待期太長
約8-10個月境內等待期
入境後可能需要補充安頓相關資料
等待期太長
約9-11個月境內等待期

最後因為擔保人在台兩個月要忙於結婚以及搬回加拿大, 申請書也還沒有開始, 在出發前往加拿大前沒有機會送件, 所以B為最適合的策略, 兼顧申請時間以及準備難易度。

其他問題:

Q. 觀光簽證只能待半年, 會不會半年後回台灣一趟之後要來加拿大被拒絕?若申請延簽一定都會核准嗎?
只要有正當理由, 申請延長簽證幾乎都會獲准, 尤其是已經申請依親移民後, 幾乎沒聽過被退件的。

Q. 雖然觀光簽有半年, 但是否入境加拿大後就得馬上遞件申請?
早點送出好處是早日取得PR, 跟已經入境加拿大多久沒有關係。雖說提早送出可早日取得PR, 但這是以提交完整的申請書為前提, 要是急就章送出後再掉入補件地獄只會讓你倍感挫折。
按照自己的準備的步調來準備, 同時間也帶另一半好好看看這美麗的國家吧, 他要搬一個國家心裡應該很忐忑, 可以多認識這個國家的美好會更有信心一些。

Q. 現在CBSA已經不主動蓋入境戳章, 大家都有因為移民主動要求CBSA蓋章嗎?可以直接跟CBSA說要蓋章因為以後可能申請移民需要嗎
有電子通關的機場大家幾乎都不會要求蓋, 只求趕快通過, 但是蓋入境章用意可證明訪客的入境紀錄, 以及停留期限, 這對於日後申請延簽, 申請公民都會有幫助, 雖然現在已經可以向CBSA申請入境紀錄, 但還是訪客的時候直接在護照上有stamp會很有幫助。所以還是建議請CBSA蓋入境章, 可以說就是喜歡在護照蓋戳記, 或是希望知道確切的停留期限.不要說是為了移民(這大概會被多問兩句!! 哈哈)


結論:

每一個家庭的狀況都不一樣, 同樣的策略在這個家庭很順利, 可能另外一個家庭就準備不順審查更不順, 所以申請前要好好考慮不同做法對自己的好處, 壞處是甚麼, 有沒有甚麼地方是無法退讓的等等多方考量來決定申請策略。



延伸閱讀
Spousal Sponsorship - 配偶依親指南














2 則留言:

  1. 請問,如何向CIC補充擔保人已定居加拿大的事實,需要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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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就把這些足跡提供出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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